巩义重启商品住房价格备案,销售均价不能超

最近,

小编听到周围朋友讨论的最多的话题就是:

巩义的房价

从去年底到现在,

巩义的房价像坐火箭一样蹭蹭往上涨,

很多要买房的朋友直呼受不了,

一线买不起,

二线买不起,

现在,

连巩义也要买不起了

自8月1日起,

巩义重启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

不高于年4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

为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督促开发企业合理定价,严格落实“一房一价”、“明码标价”制度,自8月1日起,我市重启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凡在我市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的企业,在批准预售前,须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新备案预售商品住房销售均价原则上不高于年4月份周边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水平,经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房产企业必须一次性公开每套准售房源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价外费用,不得捆绑销售车位以及设置其他附加条件。商品住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申报价格,申报价格3个月内不得调高,3个月后确需上调的,须重新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价格备案。

自年5月起,巩义市物价局积极开展商品房明码标价市场巡查。

此次市场巡查重点内容:

·销售商品房不明码标价、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一房一价”;

·未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

·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

·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公示相关收费以及影响商品房价格的其他因素;

·在标价和公示的收费之外加价、另行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其他违反明码标价规定销售商品房行为。

目前,已对市区范围内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巡查,发现个别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价格公示不醒目、房源信息明码标价内容不齐全、对前期房源销售情况未进行公示或者没有执行“一套一标”等问题。针对问题,市物价局将依法督促相关房企整改到位,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房子是用来住的

不是用来炒的!

巩义重启商品住房价格备案,

房价不再“雾里看花”,

价格备案一目了然,

我们期待这项政策能给巩义的房价降降温。

来源:巩义新闻

编辑:李利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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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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