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发布了关于取消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人才、人才亲属、港澳人士不再享受购房资格便利。
此前三类情形享有购房资格优待
通知表示,为促进该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区委区政府、管委会同意,现决定取消《广州市黄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广州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关于完善人才住房政策的通知》(穗埔建()号)。
通知自年8月2日起执行。执行时点延续广州市以往做法。即年8月2日24:00前已完成购房合同网签的,按原相关政策执行;年8月2日24:00前未完成购房合同网签,但已签订认购书或购房合同,并且能提供支付购房定金、部分或全部房款(不含现金支付)的银行、支付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