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政策解读年上林县扶贫小额

扶贫政策宣传扶贫小额信贷扶贫小额信贷是针对贫困户以及边缘户开发的“免担保、免抵押”政府贴息贷款,贷款用途为发展生产,旨在鼓励贫困户、边缘户通过积极发展产业,稳定实现脱贫;是党和政府关心关爱鼓励支持贫困户、边缘户通过自主努力实现脱贫的重要举措。一、贷款对象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含、年贫困退出户和已脱贫的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及经过我县认定的边缘户,均可申请5万元(含)以下、3年期(含)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的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二、贴息期限已获得扶贫小额贷款的贫困户,贷款到期时可以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申请办理续贷、展期、再贷等业务。年12月31日(含)前发放的贷款(含新贷、还清再贷、续贷、展期)均可按规定享受财政全额贴息并纳入风险补偿范围,享受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贴息最长不超过年12月30日(含)。三、贷款用途用于贫困户和边缘户发展生产、经营,不能用于结婚、建房、看病、上学、理财等非生产经营性支出。四、办理流程贫困户、边缘户到所在村委填写《贫困户专项贷款业务申请表》、《评级授信表》。申请材料经村委、乡镇、县级审核及公示。经过审核、公示材料提交到辖区银行,银行进行调查、评估、审批,符合发放条件的进行面签发放贷款。到银行办理贷款时需要提供的材料: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的由村委盖章证明未婚。县扶贫办上林农商行5210309上林县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工作规程》(年修订版)第六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农村危房改造分类补助标准指导意见如下:一、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标准分4个等级:(一)极端贫困户补助标准。原则上每年极端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占年度下达任务的5%,户均补助标准6万元,以本地能建起最低面积标准安全房为限(其中无自筹能力全额由财政补助的极端贫困户户均补助标准6.3万元,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面积误差5%)。(二)特别贫困户补助标准。原则上每年特别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占年度下达任务的15%,户均补助标准5万元;(三)中等贫困户补助标准。原则上每年中等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占年度下达任务的50%,户均补助标准4.65万元。(四)一般贫困户补助标准。扣除上述三类农户类型和维修加固户补助,户均补助标准约为4.25万元,按一般贫困户危改量平分剩余资金来确定具体补助标准。二、其它3类重点对象、非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面积符合规定的,均按4万元/户标准补助。三、维修加固户补助标准:列入维修加固的补助标准按年,上林县农村危房改造户均补助标准的70%控制,建档立卡贫困户补助标准为3.万元/户(4.65X70%=3.万元),其它3类重点对象、非四类重点对象补助标准为2.8万元/户(4X70%=2.8万元)。四、新建危改户面积超实施方案规定5%以内(含5%)的补助标准参照维修加固补助标准执行。五、经测算,年农村危房改造每平方米平均造价约元。原则上各乡镇发放的补助标准控制在每平方米造价元以下。上林县就业技能培训扶持政策一、自行参加培训(1)边缘户应在证书核发之日(即证明上落款之日,下同)起5个月内向.上林县人社部门提交申请材料(身份证、人员类别材料、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经审核后,县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人本人个人银行帐户。(2)业务受理地点:上林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大厅(大丰一桥旁),咨询电话。二、统一参加培训(1)培训地点:上林县就业服务中心(2)培训时间:实行不定期开班,即每个班报名满30人(50人内)就开班(3)报名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报名电话。(4)培训机构:目前在我县开展培训的主要有南宁市君雄职业培训学校、南宁市绿城南方职业培训学校、广西八桂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3家培训机构。(5)培训项目:①初级工种:家政服务、育婴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汽车维修、摩托车修理、蔬菜园艺工、电子设备装接工、营养配餐员、保育员、茶艺师、小儿推拿②中级工种:中级办公自动化、Photoshop平面基础、AutoCAD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师、餐厅服务、电子商务、多媒体作品制作、话务、计算机操作、计算机网络管理、客房服务、商品营业、网络编辑、维修电工、物业管理、养老护理员、保健按摩师、西式面点师(所有的中级专业包含初级)。③创业培训:SYB、IYB、EYB培训(6)补贴申请: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5个月内向.上林县人社部门申请培训补贴。上林县就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1)培训后取得初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元至元的补贴。(2)培训后取得中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元至1元的补贴。(3)培训后取得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元至元的补贴。上林县创业培训补贴标准(1)参加SYB培训,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元的补贴。(2)已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人员参加IYB、EYB培训并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不超过1元的补贴。上林县民政保障扶持政策一、低保申请(1)申请条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享受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①持有本县户籍或居住证(一年以上)的居民;②城市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其提出申请前三个月核定的收入、农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按照其提出申请前十二个月核定的收入分别低于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申请当月(年)共同生活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仍低于本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③家庭经济状况和家庭财产符合相关规定的。(2)申请程序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城乡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填写《广西城市(农村)低保申请表》(经办人员在广西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填写),并签订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根据申请人家庭成员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①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离婚协议书及法院判决书等其他必需的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②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有工资性收入的,提交每月工资发放单或工资签领单(需加盖其就业单位公章),或领取工资所在银行的流水账单(需加盖银行印章);家庭成员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应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凭证;从事农业生产的,应提供土地(山林、水塘)承包或租赁合同;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属超过18周岁在校学生的,提交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疾病证明书、残疾证等。③依法应当提供的相关家庭财产的证明材料。城乡居民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村(居)委会不能直接受理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但城乡居民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委会代为提出申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材料齐全的,乡(镇)人民政府社会救助窗口应当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形式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应如实提供家庭财产和收入情况相关材料,并配合调查;提供材料不齐全、不配合调查或拒绝接受调查的,视为放弃申请。二、特困申请持有本市户籍的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疾病或残疾状况等证明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具体说明劳动能力、生活来源以及赡养、抚养、扶养情况。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或者其指定的代理人代为提出申请。三、临时救助申请凡认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居民家庭或个人均可提出临时救助申请。具有南宁市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家庭或个人,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发放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村(居)委会或其他单位、个人代为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依法受理。申请临时救助,应当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并按规定填报、提交相关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平时元以下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疫情期间元以下临时救助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批,余下按正常程序办理。往期推荐

中央宣讲团来桂宣讲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广西领导干部“时代前沿知识”系列讲座第讲开讲

“网友看南宁”——南宁-茂名双城网友联动走进粤桂扶贫一线上林

编辑丨苏诚实习:吴婷

值班主任丨覃志勇

审核丨韦东路监制丨吴桦景

上林发布由中共上林县委宣传部主管,上林县融媒体中心出品,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上林发布

预防溺水珍爱生命

大家都要重视起来

共同防范溺水事故发生

《预防溺水珍爱生命》公益广告展示

禁毒短片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转载请注明地址:http://www.gongyizx.com/gyscz/10556.html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